关于公布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来源:康复学院   作者: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17-12-20  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便于学校师生合理安排节假日工作、学习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,现将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元旦: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二、春节: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1日(星期日)、2月24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三、清明节: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四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五、端午节:6月1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六、中秋节:9月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如因特殊原因需对放假安排做出调整的,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。

节假日期间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,师生医护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特此通知。

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

2017年12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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