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便于学校师生合理安排节假日工作、学习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,现将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元旦: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二、春节: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1日(星期日)、2月24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四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1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六、中秋节:9月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如因特殊原因需对放假安排做出调整的,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,师生医护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
2017年12月19日